南京限行处罚 南京限行扣分规则图解法 南京限行扣多少分
南京限行时刻2022最新规定
南京限行时刻2022最新规定:
1、长江大桥全天24小时禁止非本市籍外地号牌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限行时刻:全天。
限行区域:南京长江大桥。
限行制度:非南京市籍车辆。
2、大桥北路快速路由高架和隧道两部分组成,高架连接江北大道,隧道与长江大桥相连,根据道路设计,进入隧道的车辆直接进入长江大桥,因此大桥北路隧道采取与长江大桥统一的交通管理方案:
全天禁止非本市籍车辆、危化品车辆、货车(中型及下面内容封闭、厢式货车每日23:00至次日晨6:00除外);大型客车(公交车、本市持通行证通勤班车除外)。
3、绕城公路环线合围范围(不含合围道路),即绕城公路一油坊桥立交一江山大街一江心洲长江大桥一宁合高速连接线一江北大道一浦泗路立交一浦仪公路一八卦洲长江大桥合围区域内(含江心洲),不含一类区。
本市籍轻型(含)下面内容货车7:00-22:00禁止通行,其中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和轻型新能源货车7:00-9:00,17:00-19;00禁止通行;轻型多用途货车全天通行(含非本市籍)。
本市籍中型(含)以上货车全天禁止通行,其中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7:00-22:00禁止通行。
非本市籍货车全天禁止通行(轻型多用途货车除外)。
4、南京江北新区材料科技园限行。
长芦片区封闭范围为:东至滁河,南至岳子河,西至马汊河-雍六高速公路,北至四柳河。
玉带片区封闭范围为:东至划子河-长江四桥,南至长江,西至夹江,北至皇厂河路-江北沿江高等级公路。
限行时刻:全天。
下面内容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限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南京市限行规定,外地牌照,私家车,求市区等限行规定
1、外地车辆限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非本市籍外地号牌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外地号牌机动车可根据相关通行政策由长江二桥、扬子江隧道、长江隧道等其他过江通道绕行;外地号牌非机动车可通过轮渡通行。
2、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除夜间23:00至次日晨6:00,允许本市籍中型及下面内容封闭、厢式货车通行外,禁止货车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为保障涉及民生的确需通行大桥的货物运输,允许本地中型及下面内容货车办理通行证后(避开早晚高峰)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专项作业车、挂车参照货车管理)。
3、客运车辆限行规定:
全天禁止大型客车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公交车、本地持通行证通勤班车除外)。
4、其他车辆限行规定:
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本市主城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
扩展资料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里面规定: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进步规模、道路交通流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实际情况,可以对车辆采取总量控制、限制通行等措施。
第四十四条? 禁止下列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
(一)损坏道路及交通设施;
(二)擅自占用道路放置物品或者从事非交通活动;
(三)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识、标牌;
(四)擅自遮挡、涂改交通信号;
(五)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安宁衡车等滑行工具。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里面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众健壮提示,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责令有关企业限产或者停产;
(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通报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复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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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号处罚规定及扣分标准是什么?,
限行拍到了处罚
1、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只罚款,不扣分。
2、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
3、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生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
4、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
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下面内容规定:
(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下面内容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证和通行证。
(三)本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月份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检测时刻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具体如下: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