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行节假日后是否重新计算 广州节假日限行2018 广州限行节假日如何规定的
2018广州限行”开四停四”制度,是怎么领会?
“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管理措施,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刻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天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分为行驶计算周期与停驶计算周期,计算周期以天然天数计算,不区分职业日与节假日。
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即触发行驶计算周期,即在行驶当天开始计算4天内,连续行驶时刻最长不得超过4天,即具体可连续行驶、间断行驶、单独行驶。
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期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
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
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
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管控区域北边边界的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尖彭路、同泰路、广州大道北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限制,为途经管控区域的市民提供绕行路径。
扩展资料:
“开四停四”制度的制定: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是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是按照“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调控政策的车辆”的职业思路制定的。
结合前期多种方式收集的各地市和社会各方意见,将交通压力最大、本地化外地车难题最突出的区域作为管控区域,其设置规则为:
重点考虑中心城区本地化外地车出行强度高路段,减小本地化外地车对交通的影响。管控区域应形成网络,避免受管控车辆通过其他路径进入管控区域而影响管控效果。
管控区域周边应有转换节点、路径可替代,确保受管控车辆可经转换通行。管控区域内公共交通发达,便于受管控车辆人群通过公交换乘进入管控区域。
“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能够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几乎不影响以周末出行为主的需求,只要调节自身出行时刻(连续4个职业日不通行),就可以达到周六日自在通行的效果。
与仅职业日管控的方式相比,该措施更具灵活性,也更为宽松。同时,也能够避免车辆在周末规律性集中出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四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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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4停4节假日怎么算
2018年6月1日,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正式发布,“开四停四”将于7月1日先实施,实施后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该管理措施。也就是说“开四停四”在2018年8月1日零时起先正式实施。
开四停四”交通限行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刻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这里说的时刻是指天然日,即包括了职业日和周六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中国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中国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在上述时刻内,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刻计算。
“开四停四”限行区域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及白云区的大部分地区,具体管控区域如下:1、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
2、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
3、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
4、鸦岗大道(不含)
5、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
6、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
7、尖彭路(不含)
8、同泰路(不含)
9、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
10、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
11、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
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拓展资料:
根据开四停四管控措施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非广州号牌车辆全部按照停驶计算,也就是说,这期间所有车辆不管是否进入了广州管控区域,都算是停驶,因此国庆7天假期后,车主不需要再停驶,可以继续行驶4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其中一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下面内容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深圳和广州对外地车有限行之类的规定吗?
深圳和广州都有对外地车有限行的规定。
深圳:
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外地车);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职业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其余时刻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外地车限行区域扩大至深圳全市范围(高速公路及进出口岸、机场的部分道路除外),此前为“原特区内+部分原特区外地区”扩展。
前两次违反限外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
广州:
2018年广州限行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刻最长不得超过4天(天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天然日)以上。
限行开启之后,违规处罚依靠电子警察监控,违规罚款200元,记3分,1个天然日最多处罚1次(1宗)。
扩展资料:
深圳外地车限行例外车辆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1.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 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 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4. 对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刻、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参考资料:深圳交警官网-深圳限外,广州市公安局-开四停四